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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夏宾)中国央行28日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其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
上述办法所称“互换通”是指,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参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机制安排。办法适用于“北向互换通”,“南向互换通”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中国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北向互换通”充分考虑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初期全市场每日交易净限额为200亿元人民币(即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清算限额为40亿元人民币。“未来,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额度,并对外公布。”
根据上述办法,境内外投资者开展“北向互换通”交易前可以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经中国央行认可的衍生品主协议或其他协议。境内投资者应当将是否签署协议、签署协议类型等事项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上述负责人称,目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在研究制定“互换通”衍生品协议,待其正式发布后也可供境内外投资者选择签署。
该负责人透露,未来中国央行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增加投资品种,调整交易和清算额度,优化交易清算安排,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另外,两地监管当局将结合各方面情况,在风险可控、对等互利的原则下,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互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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