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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5月19日消息 在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后,各地正在抓紧行动。
据中新经纬报道,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17日邀请房产经纪公司召开座谈会,谈论了房产交易中介费率问题。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两点,一是中介费率是否有下调空间,二是中介费买卖双方共同承担的可能性。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座谈会主要讨论了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研究如何落实意见要求,引导交易双方共同承担服务费用。上述负责人强调,该场座谈会是“探讨交流,没结论”,房产经纪公司也是在研究阶段。
据悉,北京市几家头部房产经纪公司均被邀请参会。该座谈会只是内部研讨,没有形成最终结论。
两部委: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就二手房中介费过高、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其中提到,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意见要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相关行业组织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意见还提出全面在市县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原则分档定价;未经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收集个人信息和房屋状况信息,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此外,网上传出消息,在北京房地产经纪市场占据较大份额的某头部中介公司,计划调整中介费收取形式,在中介费率不变的情况下,由以往的买家承担全部中介费改为双边收费,即“买家承担1.7%、卖家承担1%”。
专家:楼市进入存量时代 需要降低交易成本
对于目前政策的变化,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此前表示楼市进入存量时代,我们要盘活存量,带动增量,促进良性循环,这就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李宇嘉还指出,居民买房等大宗交易,民生属性强,但交易成本比较高、交易周期比较长,由于其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居民往往诉诸于中介来完成,但很多中介利用信心不对称,利用专业性和风险性,将非必要的收费夹带在里面,比如过桥融资,按揭费、担保费等等,新房交易融资里面,还利用房源紧张等信息,捆绑经营贷、消费贷,造成居民额外的负担,而且服务事项并未明码标价。
去年以来,国家多次提出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满足刚需和改善型需求。当居民告别高收入,对房价预期不再那么乐观,对交易成本比较敏感时,交易周期、交易成本就成为阻碍市场良性循环的最大障碍。